2019年以来,佛山市市政府批准《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市人社局就这份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
《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双转移”战略,进一步吸引和留住高技能人才,2019年7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和广东省人社厅分别下发了《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与《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全省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问:吸引并留住高技能人才,一直是佛山致力在做的工作。该《方案》中提到的高技能人才入户,具体是哪些对象纳入入户范围?
答:在我市从业并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即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和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职工;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学生中具备通过技能鉴定获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均可发给《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符合申报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鉴定但尚未获取证书的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符合条件后可凭《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办理就业地入户城镇手续。
问: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有哪些条件?
答:已按规定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就业地城镇。
(一)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二)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
(三)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问:高技能人才入户申请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一)申请。可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
(二)受理。高技能人才入户,由就业地区、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政服务机构受理。
(三)审核。高技能人才入户资格可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在《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中加具资格审核意见,并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
(四)入户。各区公安机关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办理。经核准入户的高技能人才可将户口申请迁入本市自有合法产权房屋、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用人单位集体户、镇(街)村(居)或社区集体户、政府指定的专户,或亲戚朋友家庭户。
问:高技能人才家属可否随迁入户?
答:高技能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随迁入户。
问:申请时,高技能人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4、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5、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查验后退回原件)。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户资格,五年内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