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富阳区2025年度第二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岗位要求详见杭人社发﹝2021﹞28号文件。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二)认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适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
二、申报时间。
本次材料网上申报时间:5月1日至5月15日,纸质表格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本次初定,专业工作年限统一计算到2025年5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