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本年度工业工程领域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条件及流程,为区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规范化指引。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定于2025年5月12日-6月7日,逾期系统关闭,请妥善安排申报时间。面试时间预计在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对象
在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申报单位参保一年以上)从事工业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
3、申报专业范围
本次评审专业范围包括机电制造工程、电子工程、电气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信息技术工程、化工工程、生物工程、能源工程等专业,具体分组视实际申报人数和具体情况而定。
4、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须满足2019-2024年中4个年度的一般公需课时要求(18学时/年),其中2024和2025年必须完成,未达要求不得申报。
2019年起,鄞州区施行继续教育学时赋分制度,将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列入量化考核指标,申报对象可从宁波市学时登记管理系统打印并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
5、评审方式和赋分权重
评审采用量化考核和面试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评议采用路演答辩的形式。其中,量化赋分占比40%,面试评议占比60%。
重要提醒
申报对象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评审资格,录入个人申报诚信库,参评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任职期间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受到处分或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以上为宁波初级职称申报相关内容。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联系空格建工职称专业老师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