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和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金山区)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及专业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金山区)、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金山区),由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中评委承担以金山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含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中,从事机械、电气、化工材料等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担任助理工程师以来,近5年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并公开发表的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专业论文1篇;或未公开发表的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技术总结2篇。具体要求:
1.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2000字(含)以上。申报人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申报人应在正规期刊发表论文,正规期刊注有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号)、国际刊号(ISSN号)),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未发表的论文只需上传WORD版本。
2.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技术总结。
3.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起提交。
四、继续教育要求
近三年公需科目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22年以后学时可计入)。
五、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1日。
今年有申报打算的话一定要赶紧行动起来了~倘若您在职称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空格职称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