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15日。
二、评审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三、评审专业
市土建施工高评委下设建筑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市政工程施工5个学科组。申报专业范围如下:
四、评审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工程师职务满7年以上。
五、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五年内累计完成90学时。
2.专业科目。2025年申报人员需参加土建施工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其参加专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三年累计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2020年后学时有效)。
六、论文要求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3人)撰写专业论文两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公开发表。确定一篇为主送论文,主送论文须独立撰写,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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