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5年度嘉兴市建设工程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6日,嘉兴市建筑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嘉兴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嘉兴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26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2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05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类型: 规划与设计类、施工与监理类、技术管理类
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本次申报需提供任现职以来或近4年(2022-2025年)继续教育情况,对个别年度学时未达标的申报人员,4年累计学满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视作符合申报条件。
二、25年度丽水市建设工程中初级申报计划发布
7月18日,丽水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发布《2025年度丽水市建设工程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对25年度丽水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事宜作出相关规定安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7-25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21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9-03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申报类型: 规划与设计类、施工与监理类、技术管理类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自评分申报、机关调出申报
评审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
每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学时)。
社保要求:
申报人员原则上需从2025年4月起在丽水市内缴纳社保,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满3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申报过程中不得更换社保缴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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