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01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8-15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5-08-2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杭州市市直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临安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建德市辖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工程技术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二)自评申报:
不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达到100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的,可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
(三)直接申报:
对在企业一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对是否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注明的学历为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继续教育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2023年以来需合计取得180学分,其中2025年不少于90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登记的学分为准。申报人员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主管部门)提供的12个网络继续教育平台任一平台上参加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获取的学分均为有效,须在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完成学分登记,数据可自行同步到职称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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