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和《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就2026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与智能汽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嘉定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与智能汽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嘉定区),由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专业
机电(机械、机电一体化、金属材料与热加工、电器与电控技术、热能与动力、技术管理),智能汽车技术
三、申报条件
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4)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聘任助理工程师满四年。
四、论文(论著)及技术总结
1、申报人员需提交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或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科研生产及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总结等,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1篇;
(2)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技术总结各1篇及以上。
2、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论文或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技术总结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
3、评委会将对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抽检,对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查重”,可将“查重”报告一并提交。
五、继续教育学习
近三年内(2024-2026年)需完成累计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考核,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50个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0学时。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至8月6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