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磅消息,对全日制本科和硕士学历人才落户政策,以及职称落户政策进行了放宽调整!增加了“毕业两年内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后置条件。
这意味着,这些群体无需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和缴纳社保,即可落户杭州!具体小空为大家解读一下~
落户条件
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硕士(含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年龄要求: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时间要求:毕业时间为2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社保要求:无
落户地点
1.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杭有房产的,应落户到自有房产处(不含期房)。
2.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杭无房产的,可选择落户至以下地点(三选一)。
经人才市场同意可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经亲友同意可落户亲友家庭户;经单位同意可落户单位集体户。
落户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同意落户证明;
5.劳动合同;
6.落户在本人市内合法稳定住所以外场所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需提供!!);
职称落户条件变动
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
申请人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即可办理职称落户;
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变动
取得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市区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持有在杭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办理落户。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杭工作期间取得,并由杭州市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