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1、职称初定
按照省有关规定,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层 级学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但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不 一致的人员申报初定时按以下条件执行:
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职高)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层级学历,所从事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人员,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本年度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开展一次,分别是2月、5月、8月、10月(四季度因工作安排提前),当月申报,次月审核办理;本年度中级职称初定工作定于8月及10月开展,当月申报、次月审核办理。
2、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 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 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申报方式
全市中级职称(含初定)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事项,点击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4、资历年限计算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若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空格职称专业顾问。以下为大家附上2023年扬州市中级职称评审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