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苏州市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评价的双向贯通,我市专门成立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文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均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2、申报途径
2023年,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申报流程为:
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服务大厅, 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 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3、学历、资历
1.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 3 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现持有地方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可参加高级工鉴定评价,鉴定合格者可直接认定相应的国家中级职称(参加认定无需提供业绩)。
4、继续教育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无需提供继续教育。
5、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注重高技能人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技能技艺、工作实绩、产品质量、 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主要评价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须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相关的业绩、成果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连带责任。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