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入户广州,简单理解就是本人非广州户口,但有亲人是广州户口,可以借此投靠他们,使自己落户广州。分别有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三种方式。
不多说了,几种投靠方法赶紧get起来。
在广州市,有三种情况可以进行投靠入户。具体如下:
1.投靠父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可以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如果是跟随继父(母)入户,则其母(父)与继父(母)应该已经结婚满2年以上。
(2)父亲年满60周岁且母亲年满55周岁,而且父母亲一方或双方的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的户籍都不在广州市,那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迁入广州市户籍。
2.投靠配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可以将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迁入广州市:
(1)夫妻登记结婚已经满2年。
(2)夫妻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并且是同时登记结婚的。
(3)夫妻一方是博士或博士后或经过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3.投靠子女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可以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如果子女是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在国(境)外定居且没有国内户籍,那就不需要满足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条件。
(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如果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一方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要求,那么该配偶也可以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办理流程
1、凡符合上述入户条件需办理申请的人员:
填写《入户申请表》→ 连同上述材料送交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 提出入户申请 →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经审核批准来市入户的:
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 → 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