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人才体系,扎实推进人才强省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成果丰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聚焦广州市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将分点列举包括落户、租房、补助、创业等具体政策,旨在为以广州市为归国发展目标城市的海外高学历留学人才提供详细的政策解读。
人才落户
基本学历&年龄条件
1、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工作条件
2、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3、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工作单位的登记住宿地址均需在广州市各区内
社保条件
申请人申办入户时需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的,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
留学生相关政策
安家资助
1、安家补助费的标准为每人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
2、第一年拨付2万元资助,第二年拨付3万元资助,第三年拨付5万元资助。逐年通过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留学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人才公寓 *
用人单位对工作的留学人员应当优先解决居住问题。符合申请人才公寓条件的,可以申请租用广州市人才公寓。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免税购车 *
留学人员自国外毕业之日起在外停留不超过2年,且自毕业后首次入境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购买1辆免税国产小轿车。
创业人才资助政策扶持
1、留学人员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在广州创办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2、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并取得海外专利的,可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助;
3、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鼓励全市孵化载体积极引进留学人员的创业项目和创办的企业在穗发展,按照引进的实际情况,在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可以向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相关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委托机构推荐;
4、市政府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5、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接收留学人员的单位,可以申报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6、经认定的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或者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资助和配套经费。
特别优势
出入境“来去自如”
1、持中国护照应聘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或者在广州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需要申办因公多次往返港澳证件或者出国任务批件;
2、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及签注时,可以享受办证绿色通道及办证时限上的便利;
3、对入选广州市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入外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可以按规定为其签发2年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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