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处在建筑工程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都知道,职称等级越高,对于个人事业发展就越有利,比如升职加薪、跳槽选岗等方面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在广东省,申报高级职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又有哪些方法能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呢?
广东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2、具备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中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
注意: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但大专学历无申报资格,需提升学历至本科。
广东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论文要求:通常要求提供1-2篇专业的职称论文作为申报材料,具体数量和标准以当地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
中工要求:由于广东省实行的是逐级申报评审制度,申报高级职称之前需要有中级职称。
继续教育要求:申请高级职称评审时需完成规定时间内的90个学时继续教育,并提交相关证明。
业绩证明要求:一般提供3—5份含金量高的业绩材料即可。
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
1、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据粤人社规〔2019〕38号文:
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2、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1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3、在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全系列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照检查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条件是否对职称申报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不具备上述条件即无法申报),已构成门槛限制的,应结合前期报送代表性成果清单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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