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条件自2024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同时废止。
这三类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3.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广东专利优秀奖以上、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主要完成人。
4.被认定为“广东省传统建筑名匠”的技术人才。
二、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前3名的)。
2.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第1名的)。
3.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专业排名第1名的)。
三、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长期扎根建筑事业,连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征求意见稿与2019版对比:
1、2024版征求意见稿中,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取消学术成果条件要求!
2、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
3、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