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越秀区公布了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公示。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此公示名单非获得公办学校学位名单,建议申请人在未确认获得公办学位前,在广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进行报名或补录登记)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收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和《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以下三类:
① 符合2019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条件
② 2019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③ 2019年度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经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对符合条件的以上三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申请人上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情况,请实名反映或举报。虚假行为一经证实将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如下:
对《2019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附件1)和《2019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2)有异议的请致电:87783360。
对《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附件3)有异议的请致电:37652911。
附件:
1. 2019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小学)学生名单
2. 2019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
3.2019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符合条件申请人名单公示
越秀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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