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入户佛山最新政策,取消买房直接入户,改为积分入户。在佛山市购买房产的小伙伴,并且购买佛山市社保满1年,可核算个人积分,申请积分入户佛山。
2020年佛山积分入户调整政策如下:
一、入户申请资格由60分变为30分
原规定: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修订后: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二、有关年限不用“连续”计算
原规定: 在本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修订后: 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本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含半年)以上,扩大了新市民积分制服务范围。
三、文化程度得分标准
原规定:初中学历到博士研究生学历得分标准由20分到120分层次递增。
修订后:初中学历40分到本科以上学历80分依次递增。
四、个人投资得分标准
原规定:累计积分(无封顶)。
修订后: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积3分,在本市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积6分,在本市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积10分。
五、居住证连续办理年限越长,积分越多
原规定:办理居住证年限积分最高不超过50分的上限
修订后:居住证连续办理年限越长,积分越多,比如满12年可积60分等。
六、办事流程更方便
原规定:申请人回原籍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修订后: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新办法中入户卡的有效期限从原来的一年调整为六个月,承诺书的有效期也是六个月,两者时间统一。
七、积分一票否决
原规定: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发现,扣减相应分数;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资格,所得积分清零;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修订后:新市民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2年内不得申请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