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才之前在外省市或央企评定了中级职称,后因工作调动到上海,现在可以参评高级职称了,那么之前评定的中级职称还需要进行复核吗?如果需要复核,应该去哪里申请复核?走怎样的流程?
关于这个问题,在《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办法》有具体说明。
在通知的第三条中有说: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1、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
2、本市已实施只聘不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层级;
3、本市暂无条件评审,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
4、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而取得的职称;特此说明:比如外地考的软考、建造师,在上海是可以用的。
5、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互认的职称;
6、军队转业干部调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择业的,其在部队取得的职称;
7、国家另有规定的。
所以说来到上海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有在外省市央企评定的中级职称,只要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就可由现在的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若还有疑问的话,欢迎咨询空格职称专业顾问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