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不能得参加职称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因责任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在受处罚期间不得申报。
初级职称
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本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职称
大专及本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硕士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职称
本科、硕士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博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职称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职称需要由申报人提出申请,然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提交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然后逐级向相应的评委会申报。
浙江中高级职称评审一般是每年一次。原则上是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人事隶属关系三者不一致的,原则上是按单位社保参保地进行申报。
职称评委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会按职称的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评委会。各地、各部门、行业协会等需要按照规定权限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评委会是按照职称专业或系列进行组建,不会出现夸系列组建综合性的评委会。
职业资格证书/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
在浙江省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者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评审。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专业的职称评审。
而取得专业技术人才国家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聘任相应专业的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申报高一级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