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浙江地区的职称评审的要求的改动非常频繁,稍微不仔细,很可能就遗漏了点什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从大方向来说文件有4个重点:
1、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4、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总结下来就是:逐级申报、打击弄虚作假、在线评审、电子证书。
浙江省各地区的职称评审文件也是根据这个文件来进行修改的。而浙江这两年的职称评审具体的变化主要是这些:
(1)要求逐级申报,以前没有初级职称也能申报中级,现在虽然也可以但难度系数比原来大了很多。
(2)学历、社保、继续教育等这些基本要求,直接联网获取信息,基本上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最大程度的杜绝了弄虚作假的可能性。
(3)部分专业论文不在作为基本要求,而是作为量化分值,并且对论文的要求也更加严格,职称论文必须通过知网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
(4)职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需要自行下载打印。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浙江各级职称评审条件
初级职称
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中级职称
大专及本科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硕士学历,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高级职称
本科、硕士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博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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