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新时代产业技能人才,扎实推进技术技能两类人才有序贯通,温州市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哪些对象可以申报,有哪些申报条件,操作指南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助理级(含)以上职称的企事业单位员工、技工学校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具有助理级以上职称,从事本职业(工种)或相关职业(工种) 工作,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一)取得助理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 三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取得中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取得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 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取得正高级职称,可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 特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参加首席技师职业技能评价的,原则上需先取得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按累计工作年限申报相应职业(工种)晋级评价。
三、申报渠道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所在单位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 可自主选择参加所在单位或 社会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所在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 应参加社会评价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名单见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形式,评价方式和流程与日常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一致。
四、申报材料
(一)学历证书和学信网证明;
(二)职称证书;
(三)技工学校教职工报考则提供由学校出具从事相关专业教育工作的证明。
五、理论免考
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操作技能考核。对具有所申报职业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以上就是浙江省温州市职称评定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通知,若想了解更多关于浙江职称相关内容,欢迎随时联系空格建工职称专业顾问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