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经发)局、人力社保局,温州海经区经信生态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4〕128号)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24〕1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7-2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23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05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仅限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专业范围包括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石化工程等。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已开展社会化评价的专业须与相关专业中评委联系。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转(兼)评、标志性业绩直接申报、规模企业直接申报、技能人才申报
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
(5)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温人社发〔20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时需上传近三年(2022-2024)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学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