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级、正高级评审通知来了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8-23 00:00:00
所在单位截止时间:2024-09-05 23:59:59
各地市推荐截止时间:2024-10-18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高级工程师: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4个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机电制造、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6个专业。
申报方式
高级工程师: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3〕238 号)执行,未达到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12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正高级工程师:机电制造、信息技术专业按照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9〕144 号)执行;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按照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能源材料、轻纺、石油和化学工程等四个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0〕166 号)执行。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 技 术 人 员 继 续 教 育 学 时 登 记 管 理 系 统 ” 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2-2024)学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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