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定海区建筑、水利等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后公示
申报日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02 00:00:00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16 23:59:59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09-30 23:59:59
(个人提交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为单位内部公示时间,申报件被退回的不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评审范围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
职称申报方式
正常申报、转(兼)评
申报条件
1、申报技术员资格。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或具有初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
2、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担任技术员职务5年以上;无技术员资格,具有非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初中、高中(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者,可申报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4、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和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者,可参照初定工作年限要求进行申报。
5、转(兼)评其他相关专业,需从事新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评后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