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需通过系统申报,同时按往年做法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申报人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等相关政策,按照申报的级别和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填写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评审全部材料请一次性提交(过后不补)。
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请务必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5〕74号)文件要求填写。
职称评审工作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开展。申报评审材料应通过其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并经单位审核、公示后集中报送。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提交纸质材料审核合格后,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申报评审电子材料。
二、网上申报有关要求
(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材料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审核;我市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核。
(二)个人填写申请信息,其中职称等级为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等级为中级职称(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等级为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委员会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申报材料送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审核,审核后材料交到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4层06、07),集中报送到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收件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申报材料经报送单位审核、公示后,由单位或个人将材料交到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特此通知。
清远市建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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