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因为一人入户,全家随迁的政策,不少成功落户到深圳的朋友都有计划把在老家的父母接过来生活。
中老年人在深圳生活,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能否享受深圳的标准。但如果缴费年限不够15年,导致无法领取深圳的养老金,那么可不可以延期或是补缴呢?
小空今天就给大家做个深圳养老金的科普~
延缴/一次性缴纳
如果你已经确定了待遇领取地在深圳,但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的,可以延缴/趸缴条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01 延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延缴:
1.深户人员:
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可以申请在深圳延缴:
①最后参保地在广东省;
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不在广东省且在广东省外每个参保缴费均不满十年。
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4.港澳台人员: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是深圳,可自愿选择深圳市作为继续缴费地申请延期
准备材料: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4、人事档案
5、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个人延缴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延缴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02 一次性趸缴(补缴)
指一次性付清所有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参保的,当按规定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此外,对于广东省内户籍(含深户)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
①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0年以上、并且延期继续按月缴费时间满1年。
②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
如何确定养老金领取地在深圳?
如果你是广东省内户籍,只要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即为深圳。
如果你是广东省外户籍,那就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广东省,在广东省内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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